首先,公安侦查阶段是一般刑事案件的最佳辩护时机,同样我们也不可放弃涉黑恶案件的辩护。虽然律师在此时辩护会存在各种困难,但困难是律师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当事人家属可不能道听途说而放弃了这个阶段的辩护。
其次,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重要性往往没有引起当事人家属的高度重视一一到底能不能定黑恶,是组织者、领导者还是骨干成员、一般参加者,定几个罪名,均在此阶段初步确定,可谓是生死悠关之际。
复次,一审法院阶段的辩护、审理关系到涉黑恶的基本敲定,一审判决形成后要改步确实很难,二审发回、改判的机率为10%,所以笔者提醒大家,一审可不能随便找个律师,一定要找专业的、勤恳的律师,否则将会后悔莫及。
“虽然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将会给你的家人留下永远的遗憾”,与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