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杨律师经办的一数额巨大的电信诈骗案件,获得缓刑的判决。
该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杨律师介入后,积极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当事人的法律意见,后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当事人。
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杨律师又积极地、主动地与当事人、人民检察官沟通认罪认罚事宜,人民检察官充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当事人作出较为有利的量刑意见。
现该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取得了不被收监的改过自新的机会,虽然其数额巨大,最终还是对其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四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