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将本人接收湖南杨某涉黑恶案件的过程与大家讲一讲,情况是这样的,杨某的家属在网上找到本人后,仔仔细细地观看了本人的视频后,觉得本人还算是个值得信赖的律师,而且从中也可以看到本人原本在广州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而本人在广州执业期间,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当时我跟律所的主任贾律师执业的主要业务就是涉黑恶案件,本人也正是跟着贾主任的脚步,在广州执业期间本人也专门办理涉黑恶案件。 湖南那案件的家属找到本人后还是不放心,怕网上的信息不真实,后又辗转通过在杭州的朋友找到我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多个同事打听本人的专业度和对待工作的态度,最终杨某的家属选择了本人,将律师费打到本人律所的账号后,我就出发去办案了,可以说,该案件的当事人家属是高度信任本人的,在没有与本人见过面后,就决定委托了。而本人也是基于当事人家属对本人如此的信任,每每接受外地没见过面的家属委托后,我一定会对案件注入更多的精力,以不辜负当事人家属的信任为理念,尽我所能地追求案件最终的有效辩护。非常开心的是,湖南那案件,法院的判决书结果还算不错,对此我也非常开心,当事人家属对本人也是非常满意。
本人在工作发现,很多当事人家属因各种原因并没有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家人的律师,其主要原因还是没有从各种渠道了解要找的律师,很多人找律师是盲目的,甚至会找一个主要业务为民事案件的律师来办理涉黑恶案件;也有的当事人家属就完全奔着一些律师的知名度去找辩护律师,可是很多具备很响知名度的律师,他并不自己亲自办理案件。
本人曾多次讲过,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与别的案件不同,特别是为所谓的黑老大、恶老大辩护更是不同,当事人家属在寻找辩护律师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找一个专业、敬业的律师为您的家人辩护,从而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好家人的权益。